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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 山石


8.4.1 假山和置石的体量、形式和高度应与周围环境协调。
8.4.2 假山和置石设计应对石料提出大小、色彩、质地、纹理等要求,对置石的石料还应提出形状要求。
8.4.3 叠山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,应统一考虑安全、护坡、登高、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。
8.4.4 叠山应与已有建(构)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,如紧邻建(构)筑物时应保证不影响其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安全。
8.4.5 假山、置石的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GB 50007的有关规定。
8.4.6 置石应保持重心垂直,注重整体性和稳定性。
8.4.7 游人进出的山洞,应有采光、通风、排水的措施,并应保证通行安全。
8.4.8 衔接或悬挑的山石,相接部分结构应牢固。
8.4.9 假山的钢构架或钢构件应作防腐处理。

条文说明
 
8.4.1、8.4.2 假山或置石如同园林中的雕塑,其艺术性要求很高。因此堆叠山石既要考虑与周围环境、空间的关系,又要设计好本身的造型、选好石料。所用的各种石料和所设计的山形、山势、欣赏的角度、范围、与附近的建筑、道路、水体、植物都有密切的关系。例如可在水边选用玲珑剔透的青绿色石料比较协调;也可在水体上堆叠石桥,用比较方整的暖色石料可以与水面形成对比,比较醒目。在大的环境中用料一般偏大,但也有时要在小的空间环境中选用几块大石料以为标志,诸如此类都要设计者详加选定。用人造石堆叠假山,同样要提出人造石块的大小、色彩和纹理等要求。
8.4.3 我国园林中常用山石护坡、砌花台、挡土墙、驳岸,也有叠成围墙状以形成一定的空间,遮掩一些败景,还有用来作梯道、台阶或石桌石凳的。在满足这些实际功能需要的同时还应该有美的形式和安全保证。
8.4.7 假山、山洞的结构可以采用梁柱式或拱券式,可以用钢筋混凝土做内部结构,外表饰以山石,也可以用天然石料直接堆筑。无论哪一种形式都要经过设计,或者设计人与施工部门共同商定,山石之间的加固措施也要同时确定。山洞曲折深邃,内部较黑暗的要有采光。采光的方式可以用人工照明,也可以留出孔洞引入自然光。山洞内要有排水坡度是为了外界的地表水流入后能排出,内部结露滴下的水能排出,内部清扫冲刷时能将水排出。
8.4.8 用自然山石堆叠假山除了在艺术上要有完整性外,在结构上也要有整体性,其重心应稳定以防局部坍落。悬挑和山洞口的山石,为了防止坍落常在山石间埋设铁件。以山石作建筑物的梯道或沿墙作壁山都要在其间采用拉结措施,以防不均匀沉降或地震时发生问题。
8.4.9 人造假山往往采用钢构架,为保证结构安全,钢构架的防腐尤为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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